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18号)
关于实施校园门禁实名制通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织密疫情防控网,守好校园主阵地,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安全有序推进返校返岗工作,根据教育部“五个一律”和湖北省、武汉市“四必”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6月6日起,学校实施校园门禁实名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15号)》通知精神,已录入“常住人员信息库”人员,通行校园门禁时,可直接使用校园卡或居民身份证在门禁设备上识别身份信息。
二、根据学校返校返岗通知要求,经批准返校的学生可刷卡进校,在校期间,进出校门须遵守相关规定;暂时不需返校的学生暂未开放门禁权限。
三、启用已重新核定的教职工及家属、校聘人员车辆信息系统,开放门禁权限。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进出校园,严格实行预约审批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延续现行报批程序: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本单位教职工(含退休职工)、自聘人员的预约审批;社区居委会负责二级单位审批范围外的居民预约审批。审批通过后报保卫处录入预约系统,方可通行。
五、主校区通行权限如下:
(一)人员可通行南一门、南二门、南四门、东北门、东校区大门、启明门;
(二)教职工、教职工家属、校聘人员车辆可通行东北门、南二门、南四门、东校区大门、启明门;
(三)预约车辆仅可通行东北门、东校区大门。
六、同济校区通行权限如下:
(一)人员可通行一号门(大门)、三号门(原永红幼儿园)、五号门(图书馆与同济医院通道)。
(二)车辆可通行一号门。
七、所有人员、车辆进校均须遵守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5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17号)
关于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和全体教职工返岗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部署,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定于6月8日起,安排现居境内的毕业生和有科研任务的研究生分批、分时段、自愿返校。
毕业生具体返校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各院系通知到每位学生,未接到返校通知的学生暂不返校。其他非毕业班学生、尚在境外的学生暂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有科研任务的研究生自6月8日起可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返校。
请全体教职工6月6日前返岗,并提前进行核酸检测。尚在境外的教职工暂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16号)
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关爱和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华中科技大学是全国投入医护人员和床位最多的高校,附属医院和校医院的医务人员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一线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压力大。为进一步关爱全校一线医务人员,激励他们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坚强的战斗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的通知》(教人司〔2020〕41号)和湖北省、武汉市等相关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按规定向参与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含直接接触病人的一线医务人员和参加防疫的其他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在此基础上,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对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一次性慰问补助,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各附属医院、校医院)
二、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全面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感染情况,并依据湖北省和武汉市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文件,及时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事处、各附属医院、校医院)
三、确保轮换休整到位,维护身心健康。合理配置医务人员,科学制定轮班制度,避免连续长期超负荷工作。防控任务结束后,优先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补休,休假期间各项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保持相同。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干预和疏导,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各附属医院、校医院)
四、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可突破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疫情防控中获得表彰或表现突出的一线医务人员,在保证学术水平的基础上,可突破年限、资历条件,突破教学、班主任等条件。一次性增拨一倍高级职称岗位指标(以下拨给各医院的2019年度高级职称岗位指标为基数),各医院从2020年起1-3年左右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高级职称岗位内调剂使用。对获得省(部)市(厅)级党委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或记功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相应职称激励将参考省市相关政策。(人事处、各附属医院)
五、实施人才项目评选倾斜措施。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表现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推荐各类人才项目中,向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医务人员倾斜。相应增加2020年度附属医院华中卓越学者计划指标。(人才办、各附属医院)
六、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挖掘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利用多种形式、渠道加大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的宣传力度,着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各附属医院)
七、开展烈士褒扬和表彰奖励。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医务人员的及时奖励工作,重点向疫情防控救治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及时奖励要聚焦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符合奖励条件和群众公认,不设比例(名额)限制。将医务人员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作为本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可单独核增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各医院 20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至30%。对于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校工会、同济医学院、学工处、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各附属医院)
八、切实落实有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深入了解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实际困难,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切实解决一线医务人员后顾之忧。开通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及时掌握了解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困难,组织本单位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关心和辅导。(同济医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各附属医院)
全校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好以上政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到位的举措,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各牵头部门要进行政策统筹,分类研究提出具体建议,就相关政策形成具体化、易操作、可落地的措施和方案。各医院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准确提供一线医务人员信息,确保精准、无遗漏。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8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15号)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14号)
关于逐步恢复上班状态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总体安排,从2020年4月13日起,全校各单位逐步恢复上班状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市外教职员工有序返汉。4月底前,校部及院系机关工作人员应全部返汉;有教学任务的教师继续线上教学,可以返汉返校;有科研任务的教师需到实验室工作的,按申请有序返回。学校在境外人员继续按领导小组3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境外返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执行。外地返汉(或市内)回校居住人员进入校园,继续按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2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校门进出管控通知》执行。
二、恢复机关办公功能。4月13日开始,学校机关、院系机关恢复正常办公,按照“最少、必须”原则控制到岗人数,至多不超过本单位人数的二分之一,避免人员聚集,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各直属、附属单位等,根据工作需要参照以上安排执行。
三、有序开启实验室。4月20日开始,根据科研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逐步开启实验室。实验室提出申请,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联合审批,报科学技术发展院批准,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实验室开启前要做好安全排查和消毒工作,工作人员仅为教职员工,留校学生可参加。审批人对防疫措施把关并对防疫安全结果负责。
四、非必要不外出、不出差。教职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差的,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机关部处主要负责人对必要性和防护安全性进行把关审批。
五、严格安全管理
1.严格校门管理。要严格落实身份必问、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的要求。教职员工出入校园,需由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机关部处主要负责人审批,报保卫处审核办理通行证,报组织部备案后,凭证出入。
2.严格办公场所进出管理。各单位要做好办公场所出入口体温检测、健康码“绿码”验证等工作。
3.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到岗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和安检工作,保持办公区域通风及清洁卫生。
六、有关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逐步恢复上班状态;对师生健康状况、安全稳定情况等要及时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若发现教职工出现新冠疑似情况,及时向校医院报告,做好协调处置。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2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13号)
关于加强境外返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和防范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校境外返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一管理
1.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境外返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对本单位境外返汉人员的监管责任,做好境外返汉人员摸排、健康监测、追踪管理等工作,主动帮助解决生活问题和工作上的实际困难。同时掌握境外返汉人员随行家属有关情况。
2.各单位及时联系目前尚在境外学习、工作的师生,告知其注意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当地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法律和规定。
教职工确需入境的,须至少提前三天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再由二级单位向学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人员入境后(即航班落地后)要按统一要求就地严格落实防控隔离要求。
出国(境)交流的学生向派出单位申请获同意后入境,按照相关规定就地隔离,并按统一要求现阶段还不允许返回学校。
3.对所有境外返汉人员实施申报管理,居住在校园内社区的人员统一由学校社区居委会联系政府有关部门接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居住在校园外社区的人员,按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87542343、同济校区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83694992)
二、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境外返汉人员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在学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境外返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工作组组成如下:
组 长:梁 茜 (副校长)
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教务处、人事处、组织部、校医院、保卫处、同济医学院、社区居委会,以及有境外返汉人员的二级单位。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境外返汉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告知本单位相关人员,积极支持并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2.请各单位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随时报告本单位境外返汉人员信息,并填写附件境外返汉人员登记表发送至xbmsk@hust.edu.cn,联系人:王老师、翁老师,联系电话:87542602、87542011。
附件:境外返汉人员登记表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9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12号)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教师厅函〔2020〕2号)要求,现就指导教师积极有效开展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教师群体的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各单位要严防死守,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1.未经学校批准教师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所有人员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保卫处、各二级单位)
2.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教师参加大型会议或活动、线下集中面授培训、集中职称评审等集聚性活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各二级单位)
3.按照武汉市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做好学校疫情防控需要返校教师的妥善安排,确保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人事处、各二级单位、校医院(隔离等工作))
二、做好“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组织部署工作
1.要因地制宜组织教师开展在线教学,明确授课内容、课程安排、授课组织形式,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学生身心健康,把握好教学内容的适量和教学时长的适当。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安排教师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不得要求教师在正常休息时间进行授课。(教务处、研究生院、各二级单位)
2.要结合线上教学平台和各单位实际,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教师信息化能力的培训力度,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为教师科学高效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提供支撑和保障,确保教师有序开展教育教学,指导学生在线学习或收听收看。(教务处、研究生院、各二级单位)
3.教师参加在线教学或网络远程培训,按照考核认定的学时数计入教师培训学时(学分)。教师承担在线教育教学、在线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各二级单位)
三、做好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工作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校园广播等媒介作用,加大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生活理念的宣传教育,指导教师做好自我调适,理性应对疫情,全面科学掌握疫情防控要领。鼓励教师多渠道向学生宣传防控知识。积极挖掘宣传教师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多渠道争取资源,为学校教师提供应对疫情急需的信息素养提升、心理疏导、卫生防疫等支援服务。(宣传部、网信办、校医院、各二级单位)
四、加大对在防疫一线作出突出贡献教师的激励表彰力度
1.改革创新医药卫生及其他学科领域教师科研评价办法,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鼓励专家团队和领军人才集智攻关,尽快取得实际应用成果,为战胜疫情提供科技支撑。(科发院、各二级单位)
2.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特别是同济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将教师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表现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对在疫情防控中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或记功奖励的教师,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教师,可优先或破格晋升聘用岗位。在推荐各类人才项目中,向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宣传部、各二级单位)
3.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支持,设立关爱基金或出资奖励。(校友办、各二级单位)
五、做好对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关怀工作
1.及时掌握了解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困难,组织本单位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关心和辅导。(涉及防疫一线医护人员的激励关爱措施将另行出台相关文件)(同济医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各二级单位)
2.鼓励教师因地制宜对防疫一线人员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子女进行看护和教育,帮助他们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有所获、健康成长,为一线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各二级单位)
六、引导教师率先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增强教师法治观念,引导教师率先遵从国家和省市防疫规定,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表率,不信谣、不传谣。鼓励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敢于担当,主动奉献,以家国情怀托举历史使命,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法规办、各二级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4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属区临时封闭管控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深改委会议上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早日稳定局势、扭转局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市、区、街道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家属区临时封闭管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校园家属区封闭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副校长梁茜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谢正学、副校长陈建国任副组长,总务长赵砚、党委办公室主任顾远飞、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于克训、后勤集团总经理张国安、保卫处处长何流清、校医院院长孟浦、同济医学院副院长胡华成等为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单位包括部分机关部处与直属单位、各院(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根据学校家属区分布,划分14个网格点,由组织部安排二级单位党组织及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组负责值守。校内家属区居住的党员干部要主动对接网格工作组,协助完成好封闭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洪山区、硚口区关于加强居民区封闭管理的规定,防止疫情可能出现的扩散蔓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的保障工作。
三、封闭管控时间
家属区临时封闭管控自2020年2月20日起执行,解除封闭管控时间根据湖北省、武汉市防控指挥部决定另行通知。
四、封闭管控规定
1.在封闭管控期间,家属区内所有行人、车辆实行封闭式管控。居民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相应网格工作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出入。
2.无特殊理由,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家属区。
五、生活保障
封闭社区期间,教职工所需基本生活物资通过以下方式予以保障:
1.喻园一期、二期教职工,可以通过丽岛物业等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提供的网上购物服务购物。考虑到校园和小区全封闭管理的严格要求,网上购物只能从喻园小区东门进入,然后由丽岛物业在物业管理处收取后集中时间段领取,由居委会组织人员送到门栋。也可通过学校后勤集团提供的喻园乐购物。
2.在校内通过后勤集团网购。为严控疫情进一步扩散,校内教工超市、喻园超市、高层超市和集贸市场从即日起停止营业,改为网购模式,即采用喻园乐购进行网购。网购服务说明如下:(1)后勤集团商贸总公司建立“喻园乐购”微信服务群,通过拉网式服务,安排专人以张贴二维码等方式帮助教职工加群,并在群内提供相关购物服务。网购物资为基本生活必需品,后勤集团商贸总公司、接待服务总公司和市场管理总公司进行合理化搭配后组成各类综合物资套餐供校内教职工挑选,建议每户一次订购5天的用量。(2)教职工每天上午可在群内购物小程序下订单,下午后勤集团商贸总公司对订单进行汇总、打包、结算,次日上午安排车辆配送至校内各服务点,由服务点配送人员送至各楼栋门口。各服务点根据网格片区划分设置。(3)如教职工不会进行网购操作,可通过其所在工作单位相关人员帮助完成网购。
3 .对生活困难的教职工,继续开展关爱帮扶。由社区接收社会捐赠的爱心菜或生活物资,优先满足生活困难教职工的需求,并由服务点工作人员送到楼栋门口后通知教职工领取。
六、医疗保障
1.从即日起师生员工开具慢病药品不需要到校医院就诊,需要开药可关注“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社区卫生服务”公众号进行线上问诊和开药。特殊情况可与校医院值班人员联系,联系电话:叶老师15871356557,雷老师:18071748385,校医院值班人员登记核对后(重点核查在校医院是否有过慢性病药品开药记录及其他基本信息)给予确认,并通过线上支付,完成支付后校医院安排工作人员将药品配送到相应的网格工作点,由网格工作人员配送到楼栋下。
2.慢病开药数量在原有基础上放宽到两个月的用药量。
3.其它急诊、非慢病,以及线上问诊不能解决的问题,仍需本人来校医院或其他医院就诊。校医院门诊开诊时间:主校区全科门诊周一到周日工作日全天开诊;东校区全科门诊周一上午,周四(中医)上午开诊。
4.住校外的人员,以慢性病治疗为原则,可在居住地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网上药店开药,留好药品清单和发票,以后报销。
七、片区划分
网格1:东校区所有家属区
网格2:喻园一期8-35单元
网格3:喻园一期1-7单元
网格4:喻园一期36-70、含别墅区
网格5:喻园二期
网格6:东三区51-100
网格7:东三区1-37;东二区1-附35
网格8:东二区36-131
网格9:东一区36-74
网格10:西一区16-99
网格11:西二区7-43;院士楼
网格12:西二区44-131
网格13:西边高层1-3、西三区13-15
网格14:西边高层4-6
网格15:紫崧教师小区
如有遗漏按所在居住区域就近列入相应网格。
八、值守服务工作人员的任务及要求
1.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配送、送药服务等;
2.对违反防疫规定和封闭管控规定者,口头予以严肃警告,劝阻不听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值守时间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8:00,不得擅自离岗。学校全天候24小时巡逻、设卡,严格管控人员外出。
九、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密切协作,严守法规法令和工作纪律;要关注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保障,对行动不便等确实存在困难的教职工,应安排专人提供保障服务。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对组织不力、责任落实不够、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责。
附件:后勤集团综合配送方案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9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10号)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小区封闭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和《王忠林同志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上的讲话》要求,落实五个“百分之百”和“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求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现就学校集中拉网清底大排查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1.各二级单位负责排查:
(1)本单位在校内(包括西边高层、喻园一期、喻园二期、紫菘小区和宝丰小区)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共同居住亲属情况;
(2)本单位教职工校内房屋现住人员(如借住、租住等)情况;
(3)本单位管理使用的房屋内居住人员情况。
2.学工部、研工部和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排查各自责任内在校学生情况。
3.除第1、2条外的其他校内房屋居住人员,由居委会、房产处牵头与喻家山派出所合作,共同进行排查。同济医学院参照执行。
4.排查内容包括:住址(楼栋号、门牌号)、居住人姓名、身体状况是否为“四类人员”(确诊者、疑似者、发热者、密切接触者)、现是否在家。
5.加强排查力量,校领导带队上一线,组建“党员+警员+医护人员”小组,强化巡逻封控。
6.组建排查工作督导小组,对各二级单位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7.加强群众监督,鼓励举报不遵守法规法令、不遵守战时管理规定的现象和人员,监督电话027-87542011。
8.在2020年2月18日晚前基本完成地毯式排查工作,填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于18日21:00前发送至邮箱xbmsk@hust.edu.cn。确保19日百分之百落实排查任务。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7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9号)
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指示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一级响应相关要求,为落实武汉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社区管理,坚决阻断疫情扩散,学校决定从2月13日起,执行更加严格的社区管控方案。具体如下:
一、出行管理。所有校内居住人员实行限额、限时、凭票出行。
限额:校内居住人员每户每周出门不超过两次,仅限于采购必要的生活物资。每次只能有一人出行,应由身体健康、抵抗力较强的人员承担。
限时:可以外出的时间仅限于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其余时间除经批准同意的送外就医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出行。
凭票:西边高层、喻园一期、喻园二期、紫崧小区、宝丰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无论进入或者外出均凭票。领票点分别设置在各小区出入口,凭身份证或校园卡或工作证领票。对校内老家属区实行划片管理,分别在韵苑超市门口、喻园超市门口、永丰广场(主校区老年活动中心前马路南边广场,即“真功夫”门前广场)、学校主校区集贸市场招商银行西边自行车修车点设置四个领票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4:30),按照划区领票的原则,就近领票。
在各个点领票,均需持身份证或校园卡或工作证,并做好相应登记。各位校内居住人员在学校规定的外出时间段内,只在确需外出采购时一并到对应领票点领票即可,不需提前集中领票。
二、医疗保障。校园内如若家人有生病的,应首先与校医院联系,经校医院了解后,再确定是否需送医救治。经校医院确认,需送医救治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校医院联系人:杨帆,电话:87541120。
三、基本生活保障。保留喻园超市、教工服务中心超市、集贸市场开放,进入学校超市、集贸市场必须出具票劵,凭票进入,无票不得进入。暂关闭所有食堂。学生由后勤集团定点送餐。校内人员如有困难,可联系后勤集团送餐(订餐联系人:王敏,电话和微信:13517209151)。中餐送餐11:30-12:30,晚餐送餐17:00-18:00。订餐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相应取票点取餐。
四、纪律要求。全校社区封闭管理期间,所有校内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管控要求,在非出行时间、未经批准许可的一律不得出行,出行采购必须凭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必须通知到每一位居住校内的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属,属房子出租的必须由房主负责通知到每一位租户。学校将加大校内巡逻力度,核实出行人员相关情况,对在禁止时间内外出者、无票外出者、拒不配合者将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及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予以追责问责,并在校内采取一定方式进行通报曝光。
五、学校从事防控疫情工作人员,由学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校内通行证。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2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8号)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四类人员”管理。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一律严格按照法规法令,送医院就诊或送隔离点隔离观察治疗。
二、实行校门封闭管理。
1.所有行人、车辆禁止出入校园。
2.防疫物资、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特殊车辆凭通行证出入校园。
3.教职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入校园的,由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组织部审批;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入校园的,由社区居委会批准后,报保卫处审批。出入情况由组织部、保卫处报领导小组备案。(组织部联系人耿老师,电话:13986086206;保卫处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971442127;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87542343)
三、强化社区管理。社区联防组在校内设置若干监控点,保卫处在校园内实施网格式巡逻,对行人进行体温检测和询问登记。严禁在校园内遛狗。对不服从管理者可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置。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1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7号)
根据全国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有关通告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为进一步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师生体温监测逐人落实到位
1.学校前期开发了师生健康状况填报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体温监测功能,在职教职工和学生要通过师生健康填报系统每天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和体温监测情况。
2.离退休人员要通过线下渠道向所在单位每天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和体温监测情况。
3.学校各二级单位要逐一通知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学生和离退休人员,及时报告体温超过37.3℃及其他身体不适情况。
4.各单位每天上午11:00前将师生健康变化情况汇总后报学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7542602,邮箱xbmsk@hust.edu.cn)。
5.师生员工在做好每日监测的同时,要自觉服从社区管理,保持良好卫生和生活习惯,少出门、不出门。若确需外出,务必做好防护措施。提倡家庭成员保持相对独立生活空间,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本人及家庭成员一律不举办、不参加家庭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6.严格落实早隔离、早治疗。对共同居住成员身体健康出现疑似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做好隔离,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单位报告,再视情况按照上级及学校要求严格做好对症处理。
二、强化规范“四类人员”摸排隔离诊治工作(四类重点人群为: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
1.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患者收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确诊的重症病例和危重症病例以及疑似的危重症病例,须送到定点收治医院就诊;确诊轻症患者,由街道安排车辆送至方舱医院或区确诊轻症医院。确诊的新冠肺炎重症和危重症患者以及疑似的危重症患者,安置确有困难的,学校全力协调附属医院收治。
2.疑似患者和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由街道和社区安排送往区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治疗。
3.按照战时管理原则和属地原则,经洪山区和硚口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学校在宏嘉酒店和同济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设立隔离观察点,收住校内居住的师生员工、家属及其他校内居民中的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4.各单位和社区要将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摸排掌握清楚,与校内隔离观察点对接,协助做好收住工作(宏嘉酒店隔离观察点联系人王伍姣15271811808,同济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隔离观察点联系人柳会祥13986025406)。
5.住在校外附近的师生员工及家属中若有密切接触者提出申请入住校内隔离观察点的,将根据申请人数及隔离点资源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三、强化校园管控举措
1.落实延期开学通知要求。未经学校通知,学生一律不准返校。要采取“人盯人”措施,及时把延期开学的通知精神传达到师生。
2.强化进出校园管控。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主校区师生员工车辆仅可以从东北门进出,行人可从南二门、东北门、东校区生活门进出。所有进出人员凭学校有效证件出入,同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者一律不得入校。
3.加强教职工返校管理。在武汉防控疫情未出现拐点情况下,不赞成外地休假的教职工返校。确需返校工作的教职工,必须征得当地居委会同意,并提前向所在单位登记,如实报告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情况、返校原由等,再根据当地和武汉市相关要求做好返校安排。返校后,要在所居住小区做好居家隔离观察。
4.认真执行留校师生居家管理。各单位及个人未经审批一律不得组织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留校师生及家属要少出门、不出门。确因生活必需,原则上每户每两天最多只能派一人采购一次物资。有困难的家庭,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或社区反映,由有关部门协调提供服务。
5.做好家属区返校人员隔离管理。即日起返回家属区长期居留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主动报告,并按要求自觉居家隔离14天以上,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6.严格公共场所管理。学校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教学楼等室内场馆一律暂时关闭。农贸市场、超市、食堂等生活场所适当缩短营业时间,定期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四、切实做好防控物资保障
1.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支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大校友心系母校,积极奔走,多方协调,捐赠医疗防护物资,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医疗防护用品消耗量大,相关药品紧缺,需要继续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的支持和帮助。
2.加强医疗防护物资筹措。积极协调,畅通捐赠物资运输渠道,保证医疗防护物资使用需求。要积极寻求供应渠道,扩大医疗防护物资供给,做好长期准备。
3.做好生活物资供应。后勤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活物资供应工作,确保校内商品充足供应和物价平稳。
五、大力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1.各单位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精神的学习宣传,按照学校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要求,加强单位人员家庭内防和外出防护提醒,特别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引导和帮扶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随时待岗,其他与疫情防控工作密切相关人员在岗在位,坚持“日排查、日报告”,切实把上级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扎实落实到位,坚决防止防控工作疏漏,切实履行好本单位疫情防控的承包责任制。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校园广播等媒介作用,加大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生活理念的宣传教育。
3.坚持团结鼓劲的工作导向,积极挖掘宣传师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团结和依靠广大师生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领导班子或挺身而出、表现突出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从重处理。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9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6号)
全校各单位:
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严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就加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一对一点对点细化防控工作。当前,隔离传染源是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要对疑似或有相关症状人员承包到户到人,请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党员干部压实责任,做好本单位重点人员的监管、服务和协助隔离工作;社区居委会做好辖区内相关重点人员的排查、持续追踪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及时报送监测情况,协助做好隔离措施。组织部门要了解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际表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等情况。
二、坚持和完善一日一报制度。按照教育部、湖北省工作最新要求,根据我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既有一日一报制度中,进一步明确:
1.2月3日起,每日报送时间为上午11点前。学工部负责本科生,研工部负责研究生,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国际学生,人事处负责博士后和院士等,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离休干部,同济医学院负责同济校区,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在职和退休教职工的信息,从2月3日起,每日上午11:00前报送截止前一日24:00的有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2.每天掌握和报告重点人员信息。各责任单位要密切关注确诊、疑似病例、发热隔离者的变化情况,掌握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信息,每日上报相关信息(具体见附件)。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依法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发送邮箱:xbmsk@hust.edu.cn,联系人:王老师、翁老师,87542602、87542011)
附件: 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5号)
全校各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为及时掌握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学校组织开发了健康状况上报系统。请各单位自即日起组织师生员工在健康状况上报系统中认真填报健康状况信息。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填报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电脑在学校防控专题网站“健康状况上报”栏目填报(http://fkfy.hust.edu.cn/jkzksb.htm);二是通过手机在“华中大微校园”首页最上方“A.健康状况上报”中填报。
2.当前身体状况分为:正常、未发热且隔离、发热且隔离、疑似、确诊、疑似转排除和已治愈7种情况,如有其它情况,请在备注中说明。
3.在当前特殊时期,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务必要落实主体责任,通知并督促每位师生员工每天填报健康状况信息。
4.若单位发现师生员工不方便填写时,可安排人员代为填写。
5.各单位必须及时掌握分析相关信息,分类指导师生员工做好防控工作,每天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师生员工前一天健康状况变化信息汇总后发到xbmsk@mail.hust.edu.cn。
24小时值班电话:027-87542011。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0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4号)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决定调整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项工作组。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邵新宇(校党委书记)
李元元(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梁 茜(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陈建国(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成 员:湛毅青(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周建波(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马建辉(校党委副书记)
许晓东(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谢正学(校党委副书记)
张新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解孝林(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张 玉(附属协和医院党委书记)
胡 豫(附属协和医院院长)
吴 菁(附属同济医院党委书记)
王 伟(附属同济医院院长)
姚济华(附属梨园医院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主任顾远飞兼任。
二、专项工作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工作组,具体如下:
1.综合组组长:顾远飞(党委办公室主任)
2.医疗救助组组长:孟浦(校医院院长)
3.宣传组组长:胡艳华(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4.物资保障与捐赠组组长:赵砚(总务长)
5.后勤保障组组长:张国安(后勤集团总经理)
6.校园安全组组长:何流清(保卫处处长)
7.同济校区组组长:胡华成(同济医学院副院长)
8.社区联防组组长:于克训(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2月5日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增设)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3号)
全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的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的工作要求,学校决定推迟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学校将根据延迟开学时间,调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做好延迟开学的相关准备。附属中小学、幼儿园依照武汉市教育部门要求另行做出具体安排。
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坚定信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2号)
全校各单位:
针对近期武汉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学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1月20日,学校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校党委书记邵新宇、校长李元元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月24日,湖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为进一步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赢这场抗击新型肺炎的攻坚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预防,理性对待。学校师生要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室内通风,勤洗手、戴口罩,注意个人及环境卫生。减少人员流动,近期不举办集中性的大型活动和会议,学生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全体师生员工应理性对待、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积极学习掌握预防知识和措施,不信谣,不传谣。
2.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疾病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担起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掌握本单位人员去向,做好相关提醒。
3.严格进校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格控制校外车辆入校,车辆入校仅可从南二门、东北门、东校区大门通行。所有司乘人员、行人进校需提供有效证件,接受体温检测,37.3℃以下方可入校。
4.做好重点物资保障。确保百景园一楼食堂、学一食堂春节期间正常开放。学校正在全面查清物资储存情况,同时积极想方设法增加采购渠道,加大物资采购力度,保证超市春节物资、紧俏物资的供应,全力保障在校师生生活。
5.做好公共区域防疫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关闭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内外每日进行消杀。
6.及时就诊。师生员工若出现发热(腋下温度≥37.3℃),请拨打武汉市急救中心电话120,由120上门免费转接治疗。如120无法转接,可拨打87753020(仅限洪山区)。家人或同寝室、同实验室同学如有确诊,应积极配合排查和隔离。
7.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管理。院系要明确一名辅导员对留校学生实施“一日一报”,及时向学工部门报送身体状况、人身财产安全等情况,一对一提醒留校学生肺炎预防措施。如发现有学生发热等不适症状,务必上报并督促就诊。
8.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指挥畅通。相关单位要按要求每日一报,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027-87542011)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4日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1号)
全校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邵新宇(校党委书记)
李元元(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梁 茜(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陈建国(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成 员: 马建辉(校党委副书记)
解孝林(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张 玉(附属协和医院党委书记)
胡 豫(附属协和医院院长)
吴 菁(附属同济医院党委书记)
王 伟(附属同济医院院长)
二、 工作小组组成
组 长:梁 茜(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校团委、教务处、人事处、国际教育学院、同济医学院、校医院、后勤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华中科技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0日